刑事犯罪
1、侦查阶段
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讲解有关强制措施、回避、讯问权利、鉴定结论权利、辩护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法律规定。
代理申诉和控告:如果认为侦查人员存在违法办案,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可代理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申请取保候审:若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所涉案情较轻、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拘留逮捕措施超期等,律师可为其申请。
2、审查起诉阶段
查阅、摘抄、复制材料: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了解案件情况。
会见与通信: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核实犯罪事实,听取其辩解,确定从轻情节。
调查取证:向检察机关申请调查取证或自行调查,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
提出辩护意见:研究案情后向检察机关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意见,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理。
3、审判阶段
一审辩护:律师查阅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制作质证、举证、辩护等意见,出席法庭为被告人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判决后会见被告人确定是否上诉。
二审辩护:协助或代被告人书写上诉状,阅卷、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依法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
被害人代理:律师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在法庭上代理被害人行使诉讼权利,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论,若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协助其请求检察院抗诉。
4、其他服务
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代写起诉状,代理自诉人出席法庭行使控诉权;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维护当事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进行阅卷、调查取证,提出辩护和代理意见,出席再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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